按照總局領導的有關指示,為貫徹落實《全民健身條例》和《全民健身計劃》,推動地方政府履行發展公共體育事業的職責,客觀科學地評價各省(區、市)群眾體育發展水平,為制定本地區全民健身工作規劃和舉措提供參考依據,促進群眾體育工作全面、協調,可持續發展。
國家體育總局群體司司長盛志國表示,《評估標準》涵蓋了《全民健身計劃》所提出的目標任務、工作措施和保障措施的主要內容,對于重點指標進行了細分和量化,有助于各地科學客觀評價本地區群眾體育發展水平,有針對性地制定政策,采取切實措施,落實各地《全民健身實施計劃》?!对u估標準》共設兩級指標,其中一級指標10個,二級指標57個,各項指標按A、B、C三類標準量化,其中B類標準代表到2015年《全民健身計劃》實施周期結束時的全國平均水平,A類標準高于全國平均水平,C類標準低于全國平均水平。“我們要求各地要參照《評估標準》,因地制宜,結合實際,探索建立多種工作評價和激勵機制。”盛志國說。
據悉目前一些省(區、市)體育部門,已經依照《評估標準》制定出各地的評價標準,并結合自身發展現狀和特點,提出發展措施,以全面完成各級《全民健身實施計劃》的目標任務。
盛志國透露,未來一個時期,總局將通過不斷完善群眾體育基礎數據統計、國民體質監測和群眾體育現狀調查等工作的開展,在系統掌握各省(區、市)基礎數據和發展水平的基礎上,進一步優化和調整評估指標,為在2014年對《全民健身計劃》實施成效進行全面評估做好準備。